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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9-11  作者:管理员

各中小学:

今年9月第三周(9月11日至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搞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根据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滨海新区语委办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塘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1.突出主题,大力宣传。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2.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把推普周活动作为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校工作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统筹谋划,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效地开展推普宣传工作。

3.创新驱动,提升效能。推普周期间区语委办将设计制作推普宣传环保袋,发放天津市语委办印制的由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用司)制发的宣传海报,并利用由市语委办和市语测中心开发的“普通话天津”微信平台,把本届推普周活动时间、宣传主题、宣传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向社会广泛宣传。做好首届“滨海啄木鸟——城市纠错字”总结表彰活动。

各学校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宣传材料,办好“推普周”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横幅。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推普主阵地作用,组织学生制作“推普”手抄报,办好宣传栏,坚持共享发展,辐射周边社区,不断提升社会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各学校要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利用“普通话天津”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及师生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扩大推普宣传范围。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继续在初中八年级在校学生中开展魅力汉语知识竞赛及汉字听写活动,于推普周期间上报参加塘沽区域竞赛结果,每校限报6人。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推普周的整合引领作用,树立创新意识,切实组织好推普周活动,保证推普周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2.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年度语言文字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第20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做好“推普周”活动的总结。在9月25日前,将本届推普周工作的总结、照片(3-5幅)、2-3分钟视频等材料上传(上报)到塘沽语委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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